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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境外投资备案实操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9

东莞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南(2024年度详尽指南)

引言

近日,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北京迪桑特有限公司成功完成了泳装与滑雪服的生产流程,包括验布、打样、裁剪、缝制、整烫及检品等环节,并将成品顺利打包发往日本市场。这一过程中,公司凭借北京海关签发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证书,实现了出口至日本商品关税8%的显著降幅,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每批次货物均享受到了关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正文:东莞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指南

一、国资委审批流程(专针对中央企业)

(一)审批方式概述

国资委自2017年1月7日起实施第35号令《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活动实施严格的负面清单管理及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制度。具体而言,对于已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境外投资项目,采取备案管理方式;而对于非主业投资项目及负面清单中特别监管类项目,则需提交至国资委进行详尽审核;至于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的项目,中央企业严禁涉足投资。

(二)审批材料清单

对于需经国资委审核的境外投资项目,企业需精心准备并提交以下关键材料:

项目投资报告:详尽阐述项目背景、目的、预期效益及风险评估等内容。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证明项目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尽职调查):全面分析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及潜在风险等。

项目融资方案:明确项目资金来源、融资结构、成本及还款计划等。

项目风险防控报告: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与应急预案,确保项目稳健运行。

其他必要材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发改委审批要点

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发布第11号令《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施“放管结合”策略,根据项目是否属于敏感类及投资主体性质,分别采取核准、备案或报告等审批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大额投资项目(中方投资额达3亿美元及以上)及敏感类项目(涉及特定国家和地区或行业),需特别关注发改委的审核要求。

结语

本指南旨在为东莞及全国各地有意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提供详尽、专业的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循相关审批流程与要求,确保境外投资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同时,我们鼓励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充分借助专业机构与咨询服务的力量,以提高申报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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